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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

[发表时间]:2014-03-31

各位老师,如您有意愿申报该课题,请于4月17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版按照要求交到学院办公室,学院统一去财务处盖章审核,电子版发到陈萌老师邮箱,谢谢合作!以下是科研院发通知原文:

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

各学院:

关于2014年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具体内容请看附件。

我校关于2014年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选题要求: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中下载《201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选题》(网址:http://www.bjpopss.gov.cn/bjpopss/flashget/index2003a.htm )。选题主要确定研究范围、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,申请人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,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。依据《选题》条目申报的选题,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侧重点,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修改。同时,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,自选课题与按《选题》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、评审标准、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。

二、申报条件: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、或博士学位、或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。不具备以上条件的,可以申请青年项目,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。青年项目申请人(包括课题组成员)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(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)。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基金项目,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;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(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)不能申报新的年度项目。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,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。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。

三、申报办法:各二级管理单位(特指统一认定的43个北京市社会科学“十二五”基金项目二级管理单位)可申报20项,其中被评为2013年度优秀二级管理单位的可申报25项;其他单位限报5项。各单位申报青年项目不得少于1/3;不受理个人申报;中央在京单位申报的课题必须是研究北京问题的,其他不予受理。此次申报的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2万元,一般项目8万元,青年项目5万元,申请自筹资金项目可不占单位申报指标,但须注明资金来源,确保项目研究任务按计划完成。

四、填报要求: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北京社科网站“资料下载”栏下载(http://www.bjpopss.gov.cn/bjpopss/flashget/index2003a.htm)。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、用计算机填写、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

申报人将纸质版材料(申请书、活页)一式六份经财务处进行经费审核后,附上预算审核单,统一报送至如心综合服务大厅14号窗口张翌雯老师收。

申报材料电子版(包括申请书、活页、申报材料汇总表)可在报送前提前发送到邮箱(yj0610@hss.buaa.edu.cn),邮件主题请标明“北京社科基金申报数据”字样,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一致。

报送材料包括:(1)审查合格的《申请书》、《活页》1式6份,采用“1夹11”方式叠放,即把5份《申请书》和6份《活页》叠放在一起,然后夹在另一份《申请书》中。(2)《申请书》和数据表电子版。

五、截止日期: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务必于2014年4月18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如心综合服务大厅14号窗口。

联系人:张敏

联系电话:82316656/15210968949

联系地址:办公楼512

联系邮箱:yj0610@hss.buaa.edu.cn